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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全面支撑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21-04-23 来源: 【字号:  

  完成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2021年3月下旬,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联合发布深圳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ross Ecosystem Product,GEP)核算“1+3”制度体系,即:一个核算实施方案——《深圳市GEP核算实施方案(试行)》、一项核算地方标准——《深圳市GEP核算技术规范》、一套核算统计报表——《深圳市GEP核算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度)》和一个自动核算平台——《深圳市GEP在线核算平台》。

  深圳市GEP核算的“1+3制度体系”,不仅在技术层面为其他城市的GEP核算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还对推进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考核体系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要求深圳“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在中科院STS及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先后支持下,项目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理论和方法研究成果成功应用于深圳市GEP核算制度体系建设。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也称生态产品总值,指一定区域的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提供的最终产品与服务及其价值。GEP的概念与核算框架由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欧阳志云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驻华代表朱春全于2013年共同提出。在前期研究工作基础上,目前GEP核算已经在浙江丽水、云南普洱、内蒙古自治区等应用于推进绿色发展进程。生态环境部依托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和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编制印发了《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进一步规范GEP核算工作。联合国各会员国在第52届统计委员会会议上发布的最新的国际统计标准——SEEA-EA(System of Environmental-Economic Accounting—Ecosystem Accounting),也已将GEP纳入其中。

  相关链接:

  深圳建立我国第一个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制度

深圳GEP核算“1+3”制度体系新闻发布会现场

(责任编辑:张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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