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方案协调会在沈召开
      2009-05-12

  5月8日,中科院沈阳分院和长春分院“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协调会在沈阳召开。沈阳分院院长包信和与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长春分院院长王利祥,院地合作局代表、辽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夏宝箭,以及两分院各单位主管院地合作工作的领导及科技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长春分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李冰主持。

  沈阳分院副院长梁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行动”方案的具体内容。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为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部署,积极响应科技部、中国科学院等7部门《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的号召,沈阳分院和长春分院研究决定,共同组建一批“科技小分队”,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

  通过此次“行动”,两分院将组建若干“科技小分队”进驻企业,主要针对东北地区的产业技术发展与结构调整需求展开调研,为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提供支撑;将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与成果推广,重点关注对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成果转化,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向企业推广的工作力度,推广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100项;进一步加大与企业、地方人员交流,每年向地方政府、企业派遣科技副职20人;为地方政府、企业培训技术转移转化骨干人才、企业技术人才1000人次;将免费开放100台套分析测试系统,对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并协助企业分析问题、解决技术难题。

  包信和、王利祥首先分别就此次“行动”的意义、“行动”的背景、“行动”的目的做了简单说明。与会人员对“行动”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对“行动”方案的具体实施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表示一定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组织人员,配合此次行动,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破解难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夏宝箭在讲话中指出,中科院沈阳分院、长春分院共同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响应7部委的号召,辽宁省科技厅一定会积极配合两分院在辽宁开展此次“行动”。

  院地合作局代表简要介绍了院内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情况,并指出两分院在全院分院率先制定“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方案,召开两分院工作协调会,反映出两分院快速响应国家号召,在全院做出了榜样。

  在总结讲话中,王利祥和包信和要求各单位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人员,求真务实、不流于形式,将此项工作实实在在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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