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 | RSS | 网站地图 | 收藏 | 邮箱 | 联系我们
首页 新闻 机构 科研 院士 人才 教育 合作交流 科学普及 出版 信息公开 专题 访谈 视频 会议 党建 文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科技专题 > 中科院为防治“非典”做贡献 > 防治措施
总后卫生部提出部队卫生机构非典防治8要点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3-05-28 【字号: 小  中  大   

    据来自军方的消息,根据四总部制定印发的防治工作方案,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提出了部队卫生机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8个要点。

    一是熟悉非典型肺炎的预防、诊断、隔离、防护基本知识。部队卫勤领导和卫生人员要从防治工作文件、技术手册、科普资料和目前可行的培训渠道,全面了解防治非典基本知识。

    二是及时了解部队驻区的地方疫情。通过地方卫生部门、非典防治领导机构等可靠途径,每天了解部队驻地周围疫情,特别是疫情位置和处置情况。

    三是把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每天指定专人负责部队巡诊和日检,收集当天发热病人和因病缺勤人员情况,逐一排查,一旦发现疑似情况,立即送团以上部队卫生机构专设的发热诊室检查,必要时隔离观察,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凡有条件的单位,努力做到基层官兵每天早晚测量体温。

    四是为部队管理控制工作当好参谋。部队根据疫情和任务采取全封闭或半封闭管理措施时,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要对管控环节、管控范围、管控方法等具体工作深入谋划,从卫生、流行病的角度积极提出方案和建议,保证管控工作有效和恰当。

    五是通过卫生宣传教育推动群防群控。利用印发预防知识材料、黑板报、广播、内部电视、小范围卫生课等形式,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开展非典心理疏导,做好防治技术指导。

    六是注意卫生预防措施的科学有效。组织部队采取的各项预防措施,要符合四总部制定下发的防治方案(40条)和国家卫生部4月29日发布的第7号公告。要倡导开窗通风、勤洗手等个人卫生习惯,不要滥用、误用预防药物(如大量服用四环素、中医偏方、注射丙种球蛋白等)。消毒措施也要注意质量可靠和数量适当。

    七是严防医疗机构内的交叉感染和自身感染。团以上部队卫生机构设立的发热诊室和隔离留观室,要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易于隔离、有明显标志。凡属确诊或疑似非典的军队病人,一律送上级医院,不得留队。转送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协调使用指定收治医院的专用救护车,驻地无指定收治医院的,由部队救护车专送,部队卫生机构派医护人员护送。发热诊室和随车护送的医护人员、驾驶员都要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

    八是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传染源,排查和追踪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实行“一人一间”的严格隔离观察,对一般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对出院后的病人和疑似病人至少隔离观察1周。负责隔离观察的人员要签定责任书。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