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谣言、色情暴力等负面内容严重污染网络环境,应依法加强网络智力,营造清朗环境。我国现有的网络安全法律制度存在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难以适应网络发展形势。应进一步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把握和尊重网络空间特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尤其需要推行网络实名制,这有助于建立个人诚信机制,防范遏制犯罪。执法是网络法治化治理的关键,应丰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快解决网络执法中的管辖权、证据获取保存等问题。依法治网还需要互联网管理者、经营者以及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应提升广大运营商、广告商、网站经营服务者等主体的法律意识。(蔡晓红,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科技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