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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格区分干旱地区与半干旱地区
——兼论半干旱地区的生态建设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6-11-27 【字号: 小  中  大   

    9月11日《科学时报》“区域发展”双周刊报道了郑度先生在自然地理与生态建设学术研讨会上的主题发言“干旱区生态建设应遵循地带性规律”。我的专业与自然地理相距较远,但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到该文所强调的问题,故很感兴趣,读后颇有收获,也同意文中所表述的多数论点,但该文在强调“地带性”的前提下,没有把干旱地区和半干旱地区严格区分开来,题目统称“干旱区”可以理解,但将这两个区域的“地带性规律”以及发展方向等混在一起论述似有不妥,由于类似的混淆曾多次在有关文件、论述和讨论会中出现,故我认为有必要加以说明或澄清。

    应当承认,干旱地区与半干旱地区有其共性,但更多的则是差别,概括起来主要有:

    (1)干旱地区降水量低于250毫米,一般而言无灌溉即无农业,植被建造也必须依赖于灌溉或集水区的存在;半干旱地区的降水量虽较少,但仍处于允许从事正常农田生产及大面积植被可以自然恢复的范围之内。

    (2)干旱地区的自然景观为绿洲—绿洲与荒漠过渡带—荒漠,而半干旱地区则基于土地类型和气候差异,属于天然植被、人工林草与旱作农田并存的地区,土地利用不合理是造成该地区生态恶化的主要原因。

    (3)干旱地区水蚀程度相对较轻,风蚀和水资源枯竭造成的沙漠化是对环境的主要威胁;半干旱地区则属于严重的水土流失和频繁干旱同时发生的地区(也存在一定面积的水蚀风蚀交错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当地群众生活贫困和江河下游泥沙严重淤积。

    与世界其他国家半干旱地区相比,我国以黄土高原为中心的半干旱地带存在一些不利之处,主要有:(1)人口密度大,每平方公里40~250人;(2)坡耕地比例高,黄土丘陵地区改造前坡耕地占到耕地面积的80%左右;(3)水土流失更为剧烈,严重地区侵蚀量超过5000吨/平方公里·年。

    如上所述,我国半干旱地区面临环境和人口双重压力,问题复杂,矛盾尖锐,当属我国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对这一地区的生态建设必须给予特别重视,应遵循地带性规律,重视非地带性特征,并采取综合治理的方略。长期研究和实践表明,在我国典型半干旱地区,应以一定数量的保水保土基本农田为基础,积极推行保护性耕作,加快发展人工(饲)草地,因地制宜地种植生态、经济林木,同时大力倡导封山休牧,促进植被自然恢复,以这些措施作为该地区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只要坚持这样做下去,实现我国半干旱地区的生态恢复和经济持续发展是大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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