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生物质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可行性论证会召开。 2004年4月27日,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申报组建“广东省生物质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会在所内召开,该论证会由广东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联合主持,来自中科院高技局、中科院广州分院、清华大学、省计算中心、华东理工大学、山东能源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等单位的近20名领导专家参加了本次论证会。能源所生物质能研究中心主任吴创之研究员向与会者介绍了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工程中心的组建方案。随后,与会的领导和专家现场考察了能源所生物质能研究中心和产业化孵化基地,并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第一,依托单位是一家集研究创新、示范应用、市场推广为一体的国家级研究单位,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研究基地。在生物质能技术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其开发的生物质气化发电系统和燃料乙醇高效生产等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是目前国内技术最全面、实力最强的生物质能技术研发单位之一。
第二,依托单位在生物质能方面承担大量的研究课题,包括国家863计划、“十五”攻关计划、企业产业化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近3年总经费达6500多万元;拥有一批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及一流的实验室条件;有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研发、产业化发展的科学技术队伍。
第三,依托单位参股的两个生物质能技术开发公司均为广东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分别承担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各一项。产品已出口到东南亚等国家与地区,多项产品获国内外奖励与荣誉。公司人员结构合理,管理规范,市场开拓能力较强,具备完成生物质能技术成果转化和市场化的能力。
第四,“工程中心“研究方向明确,开发目标具体,实施方案思路清晰,操作可行,为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结合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工程中心组织结构设置合理,依托单位有较好的经济基础,投资预算基本合理。
专家组认为,以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为依托单位组建“广东省生物质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方案可行,已具备申报条件,建议主管部门批准。并希望依托单位加强产业化队伍建设和市场开发能力,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过程的结合,进一步提升生物质能技术产品的市场综合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