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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南部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规划研究”通过评审
  文章来源: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09-10 【字号: 小  中  大   

  9月5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北京组织专家评审会,对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主持完成的“贵州南部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规划研究”项目进行了评审。

  评审专家组由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傅伯杰院士任专家组组长,成员有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郑度院士、陆大道院士、周成虎院士,科技部国家遥感中心李加洪总工程师,中国林科院资源信息研究所鞠洪波研究员,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李京荣研究员,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刘庆和研究员,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曾澜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院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张惠远研究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韩凤芹研究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部司、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西部开发办、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中科院地理资源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部处、贵州省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领导和专家,以及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了验收会。

  该规划研究由中科院地理资源所邵全琴研究员担任课题组组长,樊江文研究员担任课题组副组长,刘纪远研究员担任学术指导。项目于2012年12月启动至今,历时2年。会上,邵全琴代表课题组就规划研究成果作了详尽的汇报。课题组采用实地考察调研、遥感解译、模型模拟与GIS分析等技术方法,对该地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环境保护成本,以及由于生态环境保护限制经济发展所损失的机会成本进行了科学、系统的估算;提出了以重要生态功能区为对象的综合补偿方案、以上下游水资源与水环境为重点的横向补偿方案、以碳汇交易等为代表的市场化补偿模式等;规划了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文化旅游业、生态宜居美丽城乡建设等五大类重点工程。

  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1.规划研究提出的贵州南部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思路符合该区域生态系统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对该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具有指导意义。2.规划研究对贵州南部地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环境保护成本,以及限制经济发展所损失的机会成本进行了科学的估算,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该地区生态补偿的范围、对象、金额与来源。规划研究基础扎实,依据充分,具有创新性。3.规划研究提出的生态补偿方案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符合贵州南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并对国内同类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4.规划研究规划了五大类重点工程,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认为,该研究成果总体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为制定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项目成果对贵州省乃至全国同类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具有示范意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部司童章舜副司长在讲话中对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科研人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对规划研究的重大意义表示了肯定,对下一步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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