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好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3月17日下午,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听取院机关各部门对中科院实施办法的意见建议。中科院党组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方新,中央纪委驻院纪检组组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志刚出席会议,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方新主持。
受院党组委托,中科院监察审计局起草了中科院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会上,监审局局长李定介绍了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机关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针对任务分工,对实施办法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李志刚感谢机关各部门认真思考和研究,对实施办法提出了许多操作性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表示驻院纪检组、监察审计局将对大家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充分吸收到实施办法中,尽快完成修改完善工作。
方新对中科院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她说,监审局要对各部门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报请院党组审议后,尽快印发。同时监审局要督促院属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她强调,本次座谈会既是一次征求意见会议,同时也是一次机关各部门明确任务分工的动员会。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任务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方新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部门要负起主体责任。各部门局长(主任)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营造和维护中科院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环境,为“率先行动”计划、“创新2020”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