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命科学是关于人类探索疾病、认识疾病、同疾病作斗争和增进人类健康的一门高度综合性的学科,同时也是极具专业性的一门学科,具有探索性、试(实)验性、经验性和实践性四方面的特点。医学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对人进行各种实验研究不可避免,因此,伦理审查也就成为了医学科学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问题。11月23日,应中科院上海巴斯德所伦理委员会邀请,上海中医药大学医学伦理学及生命伦理学副教授李久辉以“医学生命科学研究与伦理审查”为题,为科研人员作了一次培训讲座。
在讲座中,李久辉以十九世纪狂犬病抗体从完成动物实验到应用于人类治疗过程中路易斯·巴斯德(Louis Pasteur)对人体试验的慎重态度为例,阐明在医学科学和生命科学领域的探索、研究、发展和实践过程中,我们不但要用一个个原则、规范,更应该用我们的人性和良心明确地标定出“医学试验研究和医学临床治疗之间的界限”。
李久辉还列举了当今出现的诸如“肖传国事件”、“黄金大米事件”等案例,指出只有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依法建立的医学伦理委员会才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其作出的伦理决定才具有法律效用,这样的医学伦理委员会也才具有真正的审查职能和监督职能,如此,才能真正使得伦理学的原则、伦理学的思想能够对人类在医学领域运用科学技术进行指导和引导,使人类在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发展科学时不致偏离自然规律、不致偏离人类的普世价值原则,而将人类和医学技术发展引向歧途。
最后,他还向大家介绍了规范的伦理委员会的运行程序和伦理审查的六要素。
讲座激起了大家对普世价值、生命伦理法的热烈讨论,在场人员还就研究所在科研中遇到的伦理审查问题交流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