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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自动化所贯彻落实院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举行科学传播工作培训
  文章来源: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06-03 【字号: 小  中  大   

  

  培训会现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建设体现“三位一体”优势和特色的“大宣传”体系,打造高素质的研究所科学传播联络员队伍,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所研究所于530日下午举办了2014年沈阳自动化所科学传播工作培训。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承办,来自各研究室和管理支撑部门的科学传播联络人共计19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刘洋首先传达了《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工作统计细则》等文件精神。今年年初,中科院科学传播局印发了《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工作统计细则》等文件,将原有的信息宣传工作拓展为包含新闻宣传(含国内、境外新闻宣传)、党的宣传、政务信息、网络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科学普及、科学出版工作8个方面的“大宣传”体系。刘洋依次对以上八个方面工作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做了介绍说明,并就各部门如何更好地开展好本部门的科学传播工作给出了建议,提出了希望。此外,刘洋还对沈阳自动化所新出台的科学传播工作计分与奖励办法进行了解释说明。

  随后,综合办公室戴天娇做了题为《浅谈所内新闻采写》的报告。她从新闻报道的定义、主要要素、写作方法、以及消息类新闻采写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阐述。综合办公室孔祥源在题为《公务摄影的角度与构图》的报告中,通过生动的例子和详实的图片,系统介绍了公务摄影拍摄过程中的场景要素、拍摄角度和构图,以及持相机姿势、拍照前的准备等。

  本次培训是针对中科院科学传播工作新的政策和规范,结合沈阳自动化所实际情况而举办的一次业务培训。作为科学传播工作的主要承担部门,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院有关文件精神,并于早前先后印发了《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关于成立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科学传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科学传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科学传播工作评分与表彰实施细则(试行)》,为沈阳自动化所科学传播工作的开展和评估建立起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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