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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在吉林省延边州实施的两个科技合作项目签约
  文章来源:长春分院 发布时间:2013-07-26 【字号: 小  中  大   

7月25日,在中科院长春分院与延边州政府共同组织下,中科院长春应化所与吉林派高生物制药公司合作的“紫杉醇剂型选择”和中科院武汉岩土所与延边耀天燃气集团公司联合进行的“低阶煤煤层气综合利用”两个项目的科技合作协议,在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签署。省委常委、延边州委书记张安顺和州委秘书长朴松烈、副州长蓝公海、州科技局局长张玉顺,中科院长春分院院长王利祥、党组书记甘建国、副院长李冰、长春应化所副所长周光远和中科院武汉分院副院长苏阳、武汉岩土所副所长盛谦,以及延边耀天燃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张岗、吉林派高生物制药公司董事长汤贤敏等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蓝公海代表延边州委、州政府致辞。他表示,自2011年延边州政府与中科院长春分院建立全面科技合作关系以来,中科院在延边州开展了“高光效水稻”、“木质素开发”等多个项目,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州院合作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从长远的战略高度考虑,实施科技创新,与中科院开展科技合作是做大延边州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他希望合作双方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着力促进全州医药、燃气产业深度发展,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延边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王利祥在致辞中指出,在推进延边州的院地合作中,长春分院始终围绕医药、农业、工业等核心领域,聚焦特色资源、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规模企业和高技术企业等,广泛筛选技术与项目、人才与团队,精心组织策划所企合作。先后组织中科院四个分院的6个研究所,实施了“水稻高光效种植模式”、“人参稀有皂苷提取”、“天麻抗老年痴呆”等8个项目。今后,还将不断探索新领域、新模式,争取更多中科院研究所的科技成果和优秀团队到延边州来,为延边州的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武汉岩土所与吉林派高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延边耀天燃气集团公司对此次合作充满信心,在各自发言中均表示,双方在未来的大发展、大协作中,将立足企业发展,共同实施技术创新,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实现精诚合作,共赢发展。

最后,长春应化所副所长周光远、武汉岩土所副所长盛谦与吉林派高生物制药公司董事长汤贤敏、延边耀天燃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张岗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延边州地区是吉林省“长吉图”开发开放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极,一直是院地合作重点区域之一。此次签约的两个项目,得到了吉林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是中科院科技创新驱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良好体现。长春分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的院地合作工作,真正为地方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关键性技术需求,提供持续、有力的科技支持和支撑,创建更多的院地合作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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